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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1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闵人保发[2017]23号)要求,现就2017年区领军人才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71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领军人才。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职称人员须聘任满3年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有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原则上近3年以内),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5、曾入选区领军人才的,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主要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奖项等),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选拔原则

(一)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对项目有利于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人才梯队建设良好的团队带头人,要优先列入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选拔程序

职工自行报名,单位对照选拔条件推选人员,院内组织相关评选,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区卫计委。区卫计委汇总后,择优报送区人保局。

、报名及时间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附件),无需打印,请于2017719日前发送至人事科 许忠宁 新OA系统邮箱。报名以邮件为准,如有问题请致电人事科。

 

 

人事科 

201777


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报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