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闵行区中心医院殡仪服务委托管理已纳入闵行区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计划。现欢迎有资质、信誉好、懂服务的殡葬服务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内容:殡葬服务(承担全院遗体接运、保管工作)。
3.项目期限:1年。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16年6月13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至,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闵行区中心医院(莘凌路39号)2号楼306室(后勤服务科),持本单位开具有效的法人授权书领取招标文件;
4.3联系人及方式:金老师 021-64923400-304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及评标
5.1标书递交:请将投标文件于2016年6月27日11:0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闵行区中心医院(莘凌路39号)2号楼306室(后勤服务科 金老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及评标:暂定于2016年6月29 日14:00整(北京时间),在闵行区中心医院(莘松路170号)6号楼330室公开开标并评标。开标当天申请人派遣到医院太平间的负责人需出席参加。具体中标单位由医院后勤服务科通知办理相应手续,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投标人须为上海市各区县殡仪馆及所属殡葬服务专业企业,必须在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独立;
6.3公司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4近两年来有从事二级或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运作的经验;
6.5投标人必须获得招标文件、登记备案,并为通过资格预审且合格的投标人,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7.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
7.2资质证书、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7.3提供书面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
7.4近两年业绩证明和资质材料。
注:上述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