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评分标准
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9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90分的基础分。
基本标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加分项:
1、各级奖励荣誉及先进事迹和病人表扬(0.1分/次)
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
全部及时上缴(1分/次)
3、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情况(1分/次)
4、接受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1分/次)
5、其他,有以下情况者,加1分/次
a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
b参加无偿献血者
c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
减分项:
1、病人投诉被核实的(1分/次)
2、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1分/次)
3、其他:发生以下情况者,扣1分/次
a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b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
c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
d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e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
f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g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h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i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考评等次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
考评分≧95分为优,80—94分为良,60—7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三、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涉及全院医护人员。
2、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3、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挂钩,与奖惩处理相挂钩。对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风问题,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者缓聘、解职待聘。
闵行区中心医院
2014年4月